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交费期至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年交保费4,47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成才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成才保险金3万元。
立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3万元。
安家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存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安家保险金4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费的1.5倍,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公司一次性给付其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