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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实现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同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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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0年9月新学年开学,武汉市公布各类学校收费标准,重申中小学取消借读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统一安排在公办初中、小学就读,享受同等政策。

  近年来,武汉市从落实教育公平、构筑和谐社会出发,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将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在分解教育费附加、安排公用经费、核定教师编制以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将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人数作为基数按相同标准安排,确保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进得来、读得起、学得好”。

  敞开学校大门,相对就近入学。从2000年开始,武汉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划片安排,接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每年秋季开学在各大媒体公布接受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信息,并开通招生咨询热线,接受社会监督。进城农民工子女凭暂住证及流出地相关证明材料到暂住地区教育局报名,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入学,免收借读费、实行一次性收费。全市公办学校接纳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比例逐年攀升,由2000年的30%迅速提高到今年的91.7%。

  在公办中小学布局辐射不到的地区,武汉市制定办学标准,审批设立社会力量举办的简易学校,接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目前共有22所,在校学生1.2万人,占农民工子女入学总数的8.3%。对简易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市级财政在安排公用经费、免杂费和资助贫困生等补助资金时统筹安排。同时,加强简易民办学校管理,对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卫生、防疫及办学条件低下的简易学校,经劝说、引导无效,依法取缔其招生办学资格。

  在学籍管理方面,做到进城农民工子女“转出有接收反馈、转入有注册登记”“在册即在校、在校即在册”。实行学籍动态管理,只要班级有学额、学生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对于长期在武汉就读的进城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一样,学籍纳入武汉市正式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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