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对象:天天出生起,就想给宝宝存一笔教育金,了解了一起教育保险,觉得交费期较长,收益又低,那个时候想想还不如自己去存银行呢。如今天天三周岁了,一天我忍不住问天妈有没有给宝宝把钱存好,天妈先是愣了下,我顺便提醒了她一下当年她的说法,天妈不好意思地说,没有的。
专家分析:
宝宝现在3岁,一般上大学的年龄在18周岁,如果采用存5年保费的方式,可以保证宝宝在18周岁时一次性拿回一笔钱当作大学教育金。
方法是这样的:
每年存1万元,连续存5年,从保单生效满1周年的时候可以每年返500元,连续可以返15年,而且每次所返的额度会逐年增加,所返的钱可以给宝宝平时零花,也可以累积生息到合同期满一次性拿出来(7500元加累积红利)。
当宝宝长大到18周岁时,保险公司会把全部所交的钱(5万元)及累积的红利一次性返还,这个时候就可以用这笔钱来做宝宝的大学教育金了。
另外,在合同有效期间,被保人还可以享受3倍累积保费的公共交通意外保障。
因为有这么项保障责任,加之大人与小孩子投保,其保费都一样的,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来投保,到时候宝宝上大学了领取出来的钱当作他的教育金就可以了,因为大人面对的公共交通风险相对来说较大。
天天妈听了后,觉得是一款很新鲜的教育金保险,与自己的需求基本符合,于是以自己为投保人及被保人买了这样的保险。
产品内容
产品类型:主险
所属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年缴(5年、10年、15年、20年)
险种类别:分红险
投保年龄:0-60岁
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的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以下公式给付生存保险金:每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限×1%。
二、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三、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乘坐本合同第三十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再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所在交费年度数的2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四、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已经过交费年度数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在给付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满期生存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五条“红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