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两项保险利益其中一项发生给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
保险利益
满期生存保险金
20周岁时,宝宝可领取(10万元+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5+终了红利。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5240元。
2.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不同情形给付:
(1)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2)18周岁-20周岁,给付(10万元+累积红利保险金额)×2+终了红利。
(上述两项保险利益其中一项发生给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