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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生存保障:鸿福年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金先生为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金贝贝购买50份鸿福年年保障计划,年缴保费16200元,20年缴清,红利累积生息。

  客户资料:金小朋友,0岁,婴儿,月均收入0元

  保障利益

  1.生存金:

  贝贝自第二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2年可领取9000元,直至终身。上述生存金如留在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到3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210925元,到6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722897,到8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1424762元,到10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2692409元。

  2.祝寿金:

  贝贝61周岁后,每5年可领取一次祝寿金58320元,最多可领取6次,累计349920元。上述祝寿金如留在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到86周岁时累积祝寿金可达522608元,到100周岁时累积祝寿金可达790492元。

  3.身故保障:

  18周岁前返还已缴保险费。18周岁后如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即250000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已缴保险费的108%(即349920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因意外伤害意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即100000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已缴保险费的108%(即349920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身故保险金数额小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数额,则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数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4.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作者:徐恒永 深圳 太平洋人寿)

  案例参考

  鸿福年年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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