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险新规定的10万元限额是什么意思,这样做有何利弊?
少儿险的产品和保额应该如何搭配才最科学呢?
专家分析
根据2010年11月18日保监会下发的95号文件《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1年4月1日起,“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此规定,旨在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投保人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主要为防范一些不良父母,或是养父母,为了高额保险金的诱惑而伤害无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儿女。
制定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避免部分投保人为谋取理赔金而加害被保险人,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保险理论上讲未成年人自身没有经济收入来源,是一个基本只花钱的消费者,不存在预期收入损失,也不承担家庭责任,所以也没必要投保高额寿险。弊则是现在养孩子成本高的惊人,又是普遍独生子女,真要是未成年时发生个三长两短,甭说10万,就是20万、30万恐怕都不能弥补父母因丧失子女所带来的精神和物质双重损失。
少儿险的产品和保额应该如何搭配才最科学呢?
低保费高保额。孩子10万寿险最高了,大病险尽量做高到至少10万(多数险种受制于投保规则不能超过寿险保额),意外医疗报销考虑到烧烫伤的巨额花费,每次2-5万至少,有条件的尽量做到10-20万每次的报销额度。
父母尽量足额投保寿险与大病险,做好自己的养老规划未来不给子女留负担就是孩子最大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