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总部设于深圳。股东是由深圳市国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大连实德、东京海上日动等多家国内外资金雄厚的企业构成。产品涵盖医疗、养老、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分红、投连、万能保险等。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就是生命人寿重疾保险。
生命人寿重疾保险产品特色
1、每年所交保费不变,重疾保额逐年增加3%。
2、每年所交保费不变,身故保额逐年增加1%。
3、66周岁以后可以将保单现金价值转换为年金,分期领取,成为实实在在的钱,放进口袋。
4、一份保费,两种收益,有病管病,无病养老,终生不变。
生命人寿重疾保险保障权益
1、重大疾病保障:等待期内(一年),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进行合同定义的手术,保险公司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合同生效后因意外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被确诊首次患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或进行合同定义的手术,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3%×保单经过的整年度数)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等待期(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若合同生效后因意外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1%×保单经过的整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
3、年金转换选择权:在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可以于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六周岁起的任一保险合同周年日将合同的现金价值的部分或全部转换为年金保险,但所用于转换的现金价值不得低于保险公司当时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对该年金保险转换部分保险公司不再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