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家长和媒体多有抱怨。他们认为“用于事后补救的资金,用在学校设施的及时更新、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上,才是最大程度避免事故的关键”。有些家长纷纷发出“我不在乎几十元的保险费,我需要的遇到事情时有人可以帮助我”和“我更关心孩子的安全,而不是遇难后能够得到多少补偿”的呼声。
综上所述,儿童保险已成为处理儿童意外伤害问题的必要的和重要的手段,但是必须转变理念,即从“事后赔付”向“事前预防”转变。随着儿童保险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儿童保险在各方共同建立的儿童保障体系中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三)将意外伤害作为一种有发展规律的“疾病”,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是国际发展趋势意外伤害是指突然发生的各种事件对人体所造成的损伤,包括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国际疾病分类已将其单独列为1类,包括交通事故、窒息、溺水、触电、自杀、中毒等。过去一些学者曾认为:意外伤害是意想不到的事件,是不可预测的,因而也是无法控制的。
然而,随着医学的发展,现在比较一致地认为,意外伤害虽然是一种突然发生的事件,但它也是一种疾病,既有外部原因,也存在着内在的发展规律,通过采取适当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经意识到意外伤害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因为它不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而且给社会和政府造成巨大的负担和损失。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不同的国家,伤害预防与控制的重点各不相同。
工业化国家的伤害预防与控制已经有半个世纪的经历,因此他们的工作重点是执法、监督和消除社会生活中发生伤害的一切可能性,把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在发展中国家,伤害预防工作尚处初期阶段,当务之急是消除不利于安全的障碍与阻力,使决策者和民众提高对伤害可以预防和必须控制的认识。
世界各国的调查显示:儿童意外伤害最常见的原因主要是车祸、跌落、烧伤、溺水、中毒和自杀等;但在不同国家存在一定差别。如美国的意外伤害以交通事故居首位,其次为他杀、自杀、溺水、火灾等;我国意外伤害的死亡率则以跌伤、溺水和自杀较高。在不同年龄的青少年中,以15~19岁意外伤害的死亡率最高,1~4岁次之,10~14岁和5~9岁死亡率较低。
一般而言,儿童日常活动场所(如家庭、幼儿园、学校等)是意外伤害的易发之地。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大多发生在家里,如误食中毒、家庭火灾等;学龄儿童的意外伤害多数发生在学校和上学途中,且与学校体育运动设施和骑自行车有密切关系。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52%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在家庭,19%发生在街道,12%发生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