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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乐两全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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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领取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投保案例

  李女士为2岁的宝宝,投保太平洋人寿少儿少儿乐两全保险B款,年缴保费3000元(10份),交至14周岁,保险期限到21周岁,按年给付,高中教育金每年2890元,大学教育金每年8660元。宝宝在15、16、17周岁每年可领取2890元的高中教育金,在18、19、20、21周岁每年领取8660元的大学教育金,合同终止。

  保障范围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教育金给付:有以下三款供投保时选定,款式选定后不再更改。

  A款: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2、13、14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初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高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领取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B款:有两种领取方式供选择。

  1、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高中教育金;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领取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2、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5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一次性领取全额教育金,本合同终止。

  C款:有两种领取方式供选择。

  1、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按年分别领取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领取最后一次大学教育金后,本合同终止;

  2、当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时,可一次性领取全额教育金,本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三、疾病身故保障: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退还所缴保险费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致身故,保险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的全数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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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少儿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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