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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的独生子女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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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萧山区人口计生部门了解到,从今年开始,萧山区扩大了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覆盖面,把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也纳入优惠范围,实现了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城乡全覆盖。

  2011年,萧山区专门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萧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利益导向政策的提标扩面工作。

  其中,提标即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扩面即扩大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纳入优惠范围,目前已实现城乡全覆盖。

  据了解,农业户籍(含征地农转非)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政策类型有两种可选,一种是“少缴”,即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上的,由区财政每年补贴1000元养老保险费用,到年满60周岁止;另一种是“多领”,即参加政府出台的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养老保障待遇期间政府给予每月80元的补贴。非农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享受第二类优惠政策。

  据萧山区人口计生部门测算,仅2011年,我区新增的非农享受对象就有4500余人,新增发放金额达436.13万元。

  据悉,目前萧山区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工作已经启动。经本人申请、村级评议、镇街初审、局级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享受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奖励、优惠与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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