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少儿大病险 | 少儿医疗险 | 教育金 | 少儿意外险 | 少儿医保 | 少儿理财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少儿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对于一个退休职工,原工厂已经倒闭,那么对应的独生子女补贴费还能继续领取吗?在哪里可以领取的呢?一次性,还是多次性的呢?
  保障对象:原是济钢总厂地质水文勘察公司工作,九二年底调到一家中外合资星星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早已关闭。档案早以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每年自己定期交档案代管费和养老保险费。我于零八年一月十九日退休。是经人才给办的退休手绪。请问独生子女补贴费在哪领取?
  专家分析
 
  一次性奖励的对象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持证退休职工,予以补发。
 
  持证退休职工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的原件,向退休时所在企业(其中:已兼并、转让、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到兼并、转让、改制后企业)提出申请,已破产企业等退休职工到为其办理养老金生存验证的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审批表》。
分享到:

如何选少儿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