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会让孩子缴纳几十到一百多的保险金。那么,幼儿园小孩保险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呢?都能够起到怎样的作用?我们一起来看看。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幼儿园小孩保险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以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幼儿园小孩保险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疾病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额,本合同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及时续保者不受本款90日规定的限制。
二、幼儿园小孩保险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付给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幼儿园小孩保险被保险人因以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付给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幼儿园小孩保险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证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证金。幼儿园小孩保险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付给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证金。
五、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证金额为限,对幼儿园小孩保险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发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幼儿园小孩保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以上五条,是幼儿园小孩保险的具体责任内容。家长们在了解了之后,应该能够更加清楚,以后可以更好的行使自己权力,得到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