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银安盛人寿“御立方二号保障计划”为例,同样30岁男性选择10年缴费,年缴11940元,可以获得20万元重大疾病保障。理赔范围内的40种重大疾病分为4组,每次理赔后,理赔疾病所属的组别将不再包含在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内。
而若选择安盛(香港)的“康采严重疾病保障”,选择保额20万港币,10年缴费,那么每年仅需6850港币。值得注意的是,这款产品定义的严重疾病达到56种,还包括非严重疾病18种,且非严重疾病可以理赔三次。
一位保险从业人士介绍,对重疾的定义,内地保险公司一般在三四十种左右,而香港一般在50种以上,针对儿童还额外包含6种少儿高发疾病。
一般来说,保障型产品,同样的保费,香港那边的保障水平更好,保障范围更广,如果购买收益型的,同样的保费,香港那边的收益也更高些。
导致内地与香港保险出现收益差的原因之一是预定利率限制。过去14年,内地的寿险预定利率被规定不得高于2.5%,而对内地消费者而言,在通货膨胀威胁下2.5%的年利率实际上已经为负值。
一家国内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告诉记者:“在收益率方面,我们的产品无法同境外保单竞争,内地保单的预期收益率最高在3%-5%之间,香港保单分红利率一般为5%-9%左右,近10年没有低过5%。”另外,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投资产品开发得尤其充分,保险类投资产品的选择也比内地多,不仅保障性高,且回报可观。
对此,业界人士认为,站在消费者和全球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区域歧视”之嫌。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表示,保险公司这种对香港消费者和内地消费者采取“看客下菜”的态度,实际上是一种歧视性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摘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