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少儿大病险 | 少儿医疗险 | 教育金 | 少儿意外险 | 少儿医保 | 少儿理财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少儿险频道 > 深度评论 > 正文
独生子女奖励是否要追回?建议明确相关配套政策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农工党山东省委提出提案,建议我省尽快启动计生条例修改,明确“单独二孩”配套政策。《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并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

  农工党山东省委提出提案,建议我省尽快启动计生条例修改,明确“单独二孩”配套政策。农工党山东省委建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将“单独”纳入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特殊情形之一。

  此外,《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并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

  农工党山东省委在提案中表示,由于生育二孩和国家生育政策调整有关,不全是当事人失信的原因,对以前领取的奖励追回显得不够人性化,有一些则无法追回,比如独生子女中考加分。因此建议分别情况对待,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10元)也可不再追回。

分享到:

如何选少儿险?

不同年龄,不同阶段选择不一样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