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华说,为了找一个地方能给她出具确实是独生子女的证明,七十高龄的老母亲“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母亲至今还依然记得”。
袁华跟老公都是七零后的独生子女。2009年,他们有了第一个宝宝。2011年,第二个宝宝也意外地到来了。“我得看下宝宝,不好意思!”孩子的哭闹声两次打断了与记者的通话。全职妈妈袁华每天照顾着4岁的哞哞和20个月的抱抱,每通电话都不能超过三分钟。直到晚上11点55,宝宝们都睡下了,她这才有了与记者长时间沟通的机会。
不按要求盖章,不能办理准生证
腿脚不好的老母亲为了证明袁华是独生子女,来到了原单位办公室,要求单位盖章证明时被拒,理由是办公室公章不能用作此类用途;去单位计生处也不给盖章,理由是单位的有关资料都已移交给街道;再去街道,街道说他们不了解此类情况,需要去民政局;来到民政局,民政局说他们只记录了1992年以后的情况,1992年以前的资料需要去档案局;档案局说只记录了本市的资料,且按规定不能给个人提供类似证明。
“没有任何部门愿意盖这个章,因为没有任何人愿意承担这个责任。”袁华说。
“我七岁时父亲就过世了,但老母亲一直未再婚,由于父母是在宁波市结的婚,婚后根据工作需要迁至武汉市,父亲过世后我跟母亲又搬回了成都市与外婆同住。没想到多次的迁移就成了阻碍我们拿证的鸿沟。虽然双方父母都很细心,完好地保存着独生子女证,不需丢失补办的环节,但我们还是卡在了这里。”袁华说,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夫妻俩的“独生子女证”只能作为审批参考,还需要他们父母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区一级政府出具有关证明,以确认双方“确实是独生子女”。还好老公的父母虽已都退休,但退休单位也都还在,回到老家两天就办好了证明。
袁华回忆称,母亲跑完这些地方后打电话给我,在电话里问我“该怎么办啊?”的声音都是颤抖的。当时想到母亲的户口本是年前刚换的,上面明确写着“丧偶”。袁华认为这就意味着公安户籍部门确认了父亲去世的情况,而且还有多年前医院的死亡证明和一张淡黄色、发脆了的火葬场的火化证明,还有父母原单位七十年代所办证明我父母只有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证和多年来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小册子,这么多证件应该足以证明独生子女身份了。
结果来到街道上交材料时,还是被驳回了。街道工作人员表示,公安的户籍证明我们是从来不认,计生办也不承认户口本。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也可能偷偷再生,并隐瞒情况骗取政府的独生子女费的情况。
她这才恍然大悟,“不按要求盖章,不能办理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