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①.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和化疗、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简称“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支付50%。
②门急诊费用基金支付50%
凡在社区卫生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不分年龄,医疗费均个人自负40%,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
4.如何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
>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年度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可按下列方式按年度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
①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册幼儿,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集体办理登记手续。
②未入托婴幼儿、辍学人员、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人员,请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③新生儿,请监护人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需要带好小孩子的户口本、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