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对象:为子女买保险,受益人究竟该写谁?
专家分析: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一般分为“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身故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列明。父母为子女买保险,身故受益人一般为家长,而生存受益人一般是被保险人本人。
原则上,生存受益人是固定不变的,而身故受益人则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随时进行变更。对于某些长期险,身故受益人的变更往往是必然的。根据《保险法》规定,指定身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指定其他身故受益人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如父母为子女购买长期险(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子女未成年时,身故受益人可以指定为父母,当子女成年成家后,身故受益人完全可以变更为子女的配偶或其子女。
另外,有关业内人士还表示,作为身故受益人,如果父母没有生存至保障期满,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又未及时变更这份保单的身故受益人,则身故受益人将自动变更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即有可能是投保人的孙辈。在投保时,父母就应考虑到这一点,不应把自己定位为永远的受益人,而应把保险作为一份留给子女的持续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