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都很关心独生子女费
今年36岁的市民黄涛最近向本报反映说,儿子今年已经9岁了,也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但从来没领过独生子女费。“最近新闻报道北京市对30多年来不变的5元独生子女费准备在今年年内进行调整,报道说独生子女费在部分省份最高已提至父母各领200元,我在公司上班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领过这笔费用,妻子干临时工,更没指望通过单位领取,也不知道我们本应享受的这笔费用到哪儿去了?”
提及独生子女费,读者郭女士说,他们夫妻双方的户籍都在老家渭南,现在已经在西安买了房子,孩子今年4岁多。“当年怀孕时,各种手续太繁琐了,西安渭南两地没少跑,直到孩子出生后,也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更谈不上独生子女费,像我们这样在私企上班的人,领不到独生子女费不在少数,现在也不知道如何办理?”郭女士最大的担心是,以后会因独生子女证的问题而面临很多门槛。
据了解,一些经济效益不好、负担重的企业,的确存在不能发放独生子女费用的情况。“虽然没有及时发独生子女费,但记忆中每年儿童节公司都会给有孩子的家庭发放礼物,据说是替代独子费。”在一家企业上班的市民徐敏说。
陕西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低于10元
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的独生子女都可获得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是依法规定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履行。目前,因各种原因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不在少数。2009年7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可每月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
与此同时,《条例》将独生子女年龄由14周岁放宽到16周岁,奖励标准由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既可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也可办理独生子女人身健康保险。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在该单位的福利基金或福利费中开支,由夫妻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组织发放。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人民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