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上述分红示例数值仅供理解红利之用,并不代表实际红利的派发。实际派发的红利视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而定,公司对此不作承诺。上述分红示例已包含终了红利。
本计划险种组合:阳光天使分红两全2007+阳光天使附加少儿重疾2007+IPA少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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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3导致身故,或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此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4与您已交本合同保险费的较大者给付;
2.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后(包括此日)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180天内(包括第180天)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