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学年起,凡符合条件参加居民医保的中小学生就医凭证问题按下列方案解决:
小学一年级学生可持在幼儿园阶段申领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无照片,以下简称“儿童卡”)或《上海市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作为就医凭证。
小学二年级至高三年级学生可持原学籍卡或儿童卡作为就医凭证。其中初中六年级(预备班年级)可持原小学阶段申领的学籍卡作为就医凭证,高一年级可持原初中阶段申领的学籍卡作为就医凭证。
原儿童卡、学籍卡在有效期内,学生在本市范围内学籍变动(转学、升学、留级、休学等)的,其社保功能继续有效。
原儿童卡、学籍卡遗失或损坏,属于本市户籍的学生,可前往就近的社保卡补换卡网点补换;属于非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学生,可前往就近的医保经办部门补换医保卡。
对于从未申领过儿童卡、学籍卡的学生,属于本市户籍的,可前往就近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领上海市社会保障卡;属于非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学生,可前往就近的医保部门申领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