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保监会发布的《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要开始实施,该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全国统一调整为10万元。眼看期限将至,据了解,市民纷纷“抢购”儿童险,力图搭上这最后“一班船”。
“我在不同的保险公司给孩子多买几份保险,到时候赔付的是不是就会多一点了呢?”省城市民张女士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其实,像张女士一样,很多市民都不明白,保监会规定的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10万元,具体是指什么。省保险协会的相关专家表示,所谓10万元的限额并不是指单份保单的保额最高10万,而是指未成年人所有的保单加起来的保额赔付不能超过10万元,这包括在其他保险公司购买的保单。
由于大限将至,最近省城一些儿童险销售特别好,很多客户想赶在4月1日以前给孩子购买保险。省内一家保险公司的还从部分险企了解到,受《通知》影响,可能未来会有不少少儿险新品种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