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小沈因疾病住院花费1.3万余元,出院后,她要求自己投保“学平险”的某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被该保险公司以小沈患的是先天性疾病为由拒绝,为此,小沈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支付手术费、医疗费等共计6817元。武侯法院开庭审理后宣布择日宣判。
小沈的代理人诉称,小沈是成都建院学生,2008年9月1日,花了50元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为期一年的“学生平安保险”,保单系90日后生效。去年7月1日,小沈在武警总队医院检查出身患“右侧重复肾畸形”后入院治疗,7月15日后出院,期间共花费1.3万余元,小沈所在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给她报销了3096元。事后,她要求保险公司按约定支付保险金6817元。但10月29日,该保险公司向她发出一封拒绝赔偿通知书,写道:小沈系先天性疾病,不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