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我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规定,我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从2009年7月起,每人每月的独生子女补助金确定为106元。昨日,西安的发放工作启动。
根据规定,只要符合三条政策的人员就可享受补助金:西安市城市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且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根据昨日的安排,西安市将在今年7月1日前,补发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共18个月的补助金。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共可领取3816元的补助金,今后的补助金每年统计发放。
事业单位人员补助这样领,所需材料: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若为参加了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本人向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申请程序:填写审批表,经单位同意后,报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本单位负责发放;若为参加了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履行上述程序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若为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履行上述程序后,由本单位发放。
企业职工补助这样领,所需材料:企业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若为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本人须向单位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申请程序:填写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确认身份无误后,由单位统一报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本单位负责发放;若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本人提供所需材料,履行上述程序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其他城市居民补助这样领,所需材料:除以上两种人群外、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西安城市独生子女父母,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办或乡镇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申请程序:填写审批表,同样须履行《独生子女证》审核手续确认身份无误后,由户籍地乡镇街办、区县人口计生部门逐级审核,统一报西安市人口计生部门备案;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付,户籍地乡镇街办负责发放。
政策问答:《独生子女证》丢失是否可领取补助金,必须凭《独生子女证》领取,丢失的需尽快补办。原发证机关将根据领证人留存的原始登记材料和记录,受理申请并补发证件。若原始申请材料或记录不复存在,申请人可凭借原有的《独生子女证》申请表,或独生子女保健费领取证明(如工资条、档案)等申请补办。
咨询电话:86787969,享受旧发放政策的如何享受新政策,新独生子女补助金发放办法实施前,我省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施行的是加发5%的退休金或基础养老金的补助办法。新的发放政策执行后,旧政策将停止执行,从2009年7月1日起改按《条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