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对象
(一)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中小学(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学生;
(二)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散居学龄前儿童和因病、残未入学的少年儿童。
参与方式
(一)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中小学(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学生,于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学校自愿缴费参加。
(二)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居住证的散居学龄前儿童和因病、残未入学的少年儿童,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儿童健康保健和计划免疫机构自愿缴费参加。当年新出生的婴儿,须在满月后的1个月之内,凭《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儿童健康保健和计划免疫机构,自愿缴费参加。逾期未参加者,则在次年方可参加。
(三)当年新出生的婴儿,须在满月后的1个月之内,凭《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儿童健康保健和计划免疫机构,自愿缴费参加。逾期未参加者,则在次年方可参加。
缴费标准
凡参加少儿互助基金的个人,每人每学年度交纳费用40元
缴费时间
成都少儿互助基金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