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少儿住院基金收费标准是多少
参加者按学年收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0-5周岁60元/年
2、6-18周岁50/年
六、“外来媳妇”的学龄前子女参加基金的办法
“外来媳妇”的学龄前子女系指1998年9月1日-2003年8月7日期间出生、父亲是本市常住户籍、母亲是外省市户籍的、无上海常住户籍的婴幼儿。
1、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的证明
{1}父亲的户口簿;
{2}父母的婚姻关系证明{有效结婚证明或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3}婴幼儿的出生证。
2、参加基金方式
参加者凭上述材料到父亲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3、医疗费支付
在本市少儿住院基金定点医院治疗,享受与本市少儿同等的待遇;在外省市医院及本市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基金一律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