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年内退还所交保险费3865元;
年满18周岁前,所交保费×1.05+累积红利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年满18周岁后,5万元+累积红利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年满18周岁前,所交保费×1.05+累积红利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年满18周岁后,2×(5万元+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
重疾保障金:
一年内因疾病患同所指32种重大疾病,给付210元;
因意外或一年后因疾病患合同所指32种重大疾病,给付10万元,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住院医疗:
30天后因小病,小的意外住院可保障5000元,100元免陪,80%赔付,可以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