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将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记者在苏州市政府网站上看到,按照相关规定,1月21日至2月底,对市区(除吴江)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2年本市退休(到龄)人员进行集中登记,奖励标准为每人一次性奖励3600元。
详情如下:
【登记对象】
1、2012年度,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持证人员(含终身无子女)。符合以上条件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代为登记。
2、苏州市城镇户籍,无业,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未享受过老年计划生育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
3、2011年及以前退休符合条件的漏登记人员。
【办理时间、地点】
2013年1月21日至2月底,居住地社区(村)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所需证件、材料】
1、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终身无子女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终身无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3、无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苏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证》)。
4、亡故的企业退休人员,由其配偶或子女代理,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与亡故人员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
【咨询电话】
苏州市人口计生热线:12356、12345;
苏州市人口计生委:68300995、68261392、68266016;
姑苏区:68727915、65227244、68723119;高新区:68780870、68750862;吴中区:65850925;相城区:85182801;工业园区:6668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