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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再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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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沈阳市人口计生委获悉,国庆节前夕,沈阳市相关部门发放铁西区、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康平县、法库县、棋盘山开发区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这是继6月27日,沈阳市发放6个地区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后的再度发放,至此,沈阳2010年12月31日前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工作基本完成。

  据了解,9月27日这次发放遵循的政策与首次发放相同,能够领取补助费的人群有两类:

  一是在沈阳市关停企业退休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二是因破产、转制、撤销、分流等原因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后退休,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就可以领取补助费。发放的标准为,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201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发放10元。咨询电话:024—8270295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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