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快4年,到现在还没领到独生子女费。”近日,济南市有颐正大厦员工向本报反映,该单位未能落实退休员工的相关补助费用。对此,颐正大厦人事处负责人赵女士称,需要核实后再做出回复。
由于原先所在的企业破产,张丽(化名)于2006年进入颐正大厦工作,2008年双方签订工作合同,“由于条件允许,我在2009年办理了退休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原单位破产的市属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应该由新单位发放,但是到现在颐正大厦也没给我落实。”据张丽介绍,该情况并非个例,“也有其他员工情况和我一样,在退休后也没有领到这笔费用。”
2013年8月11日16时,颐正大厦人事部门负责人赵女士告诉记者,需要落实相关情况后再做回复。截至11日17:10,记者未收到对方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