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按照120%的标准
退还老孙的保险费用
“我们非常同情老孙的遭遇,但保险有保险的规定,我们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给他一点补偿!”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人寿保险公司的客户经理杨女士。对于老孙的事情,她也是才听说,“之前他一直缴费,实际上是隐瞒了真实情况,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
杨女士说,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病故的,保险人给付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孙的行为涉嫌骗保。但其情况也确实很可怜,我们就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杨女士表示,如果当时小琴去世后保险终止,老孙将会得到所缴纳保险费用110%的退保金。但是,如果全额缴纳到今年保险合同结束,如果小琴健在,将可以拿到总缴费额的两倍左右,也就是2万多元的给付金额。
杨女士说,对于老孙的遭遇,他们已经向领导进行了汇报,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将按照120%的标准退还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