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反映
丧葬费和抚恤金领不到
新蔡县顿岗乡的徐某说他的爷爷曾是该乡卫生院院长,1980年退休,2009年9月28日去世。他将爷爷的火化证明和相关材料交到顿岗乡卫生院,希望能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领取爷爷的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该乡卫生院在接到材料后也积极向新蔡县卫生局申报,但一直没有批复。
部门回馈
问题已经解决
新蔡县委“民意快线”办公室接到转办件后,责成该县卫生局调查核实。经查,徐某的爷爷是顿岗乡卫生院的退休干部。根据驻人【2008】14号文件规定,其抚恤金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计18074元,丧葬费1000元,总计19074元。由于新蔡县乡级卫生院是事业差供单位,上级财政只能解决退休人员的部分抚恤金。顿岗乡卫生院底子薄、人员多,经济比较困难,经新蔡县卫生局协调,一次性为徐某解决丧葬费1000元,20个月的抚恤金先支付6个月,剩余部分按月分期付清。徐某对医院的情况表示理解,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