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约90%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都享有医疗保险,这些保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家庭医疗保险计划,参加该计划的家庭看病买药费用的80%由保险公司支付;二是由父母自费向医疗保险公司直接购买家庭医疗保险,每年的保险费用根据家庭人口不同和享受保险项目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在数千美元左右;三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医疗救助服务。
由于医疗保险费用高,许多低收入家庭没有能力为儿童购买医疗保险。为了缓解贫困儿童的医保问题,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联邦政府花大力气先后出台了两项医疗救助保险计划,即《公共医疗补助计划》和《国家儿童健康保险计划》,前者主要对贫困线以下家庭儿童实行健康保险,限制比较严格;后者则是在前者基础上的扩展,针对者是收入高于贫困线但又买不起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家庭儿童,限制较为宽松,这也是多年来美国医疗改革的焦点。参加这类政府保险的儿童看病不用付费,或者只需付很少的费用。
针对低收入人群
《公共医疗补助计划》最早实施于1965年,这项专门针对低收入人群推出的国家医疗保障主要由联邦政府拨款,州政府具体操作,服务对象包括父母、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申请人除了符合家庭收入必须在联邦政府制定的贫困线以下的标准外,还要求有居住地址、合法身份及收入证明等。有的州还会额外制定出一些标准,如在加利福尼亚州,还规定参加医疗救助计划的投保人,其个人银行账户里不能有超过2000美元的存款等。
申请人的资格由其所在驻地的医疗救助办公室审查,一般来说,对未成年人,政府的审查比较宽松,只要孩子的父母亲失业,政府就会替孩子免费投保。如果父母重新找到工作,而收入超过贫困线标准,只要每月付一点儿费用,小孩仍可继续参加保险。获得批准享受医疗救助的人,每人手里有一张医疗救助卡,到医院看病或到药店买药时出示该卡,便可得到免费的服务。
然而,由于《公共医疗补助计划》的准入门槛较高,致使不少无力承担高额私人保险费用的家庭也不符合加入《公共医疗补助计划》的标准。为了弥补这一漏洞,1997年,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联合设立了《国家儿童健康保险计划》,对象是那些家庭收入在贫困线以上100%至300%、没有参加其他私人保险的儿童。为此,美国国会特别批准给各州政府拨款400亿美元,以帮助那些因家庭收入低而未参加保险的儿童购买从1998年开始的、为期10年以上的医疗保险。这是美国《公共医疗补助计划》实施以来第一次最大限度地放松保险的准入条件。目前全美国已有740万儿童享受这项医疗保险。
逐步覆盖合法移民儿童
近年来,随着新移民的增加,生活在贫困中的美国儿童越来越多,没有医疗保险的儿童数量迅速增长。到2007年底,全美没有医保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超过800万,占全美18岁以下未成年人总数的11%。为了使更多的包括合法移民儿童在内的低收入家庭儿童也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今年2月,新上任的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一项旨在进一步扩大贫困儿童医疗保险范围的《联邦儿童医疗保险计划》法案。
根据法案,美国政府计划在2013年9月前总计支出328亿美元,用以扩大美国儿童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这笔钱,奥巴马政府将通过提高香烟税的举措来筹措。
此外,法案还决定拨款1亿美元给各级地方政府和学校,以便使更多儿童享受医疗保险计划。预计此项法案实施后,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儿童的数量将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4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