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去年底在深圳出生,出生第一个月就办了独生子女证。
今年4月初,她到居委会给孩子办少儿医保因资料不全被退回;4月底带齐资料又去办时,居委会给她开了《罗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证明单》(流动),要求她查环查孕;5月15日,她到医院检查并拿到了《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6月初她把报告单交给居委会后,被告知最近出了新文件,要求必须上环,或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不再生育的保证书,并又给她开了张《罗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证明单》(流动),只是内容变成了上环。
赵小姐说,户口在安徽老家,夫妻双方则都在深圳工作,之前资料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没时间回户籍地签保证书,只能选择上环。但她疑惑,为什么深户的同事生了小孩后并未上环也能办少儿医保?
结果:不适合上环也可采用其它避孕措施
黄贝岭街道计生办吴主任表示,深户与流动人员一视同仁,不存在区别对待。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5月下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管理的通知》,规定流动人口办少儿医保的材料中必须有节育证明及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不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可提供与户籍地计生部门签订的知情选择合同。
吴还表示,节育避孕措施里,上环是首选,赵小姐也可以选择其它避孕方法,但必须得到居住地相关单位医生或计生人员的认可,在指导下选择避孕措施;若不适合上环,可采取其它避孕方法,并体现在查环查孕报告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