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少儿医疗保险对参保人使用特殊材料所产生的费用有何规定?答:特殊医用材料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和心脏血管内球囊。特殊医用材料费按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的,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50%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最高限额为:心血管内导管1200元、心血管内支架11500元、心脏血管内球囊6500元。
问:少儿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服务设施范围是怎样规定的?答:目前,少儿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与社会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相同。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需告知患者。
问:参保人在什么情形下,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少儿医疗保险待遇?答: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少儿医疗保险待遇:(1)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2)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须就近抢救的除外;(3)自购药品的;(4)因他人责任、本人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5)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6)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哪些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少儿医疗保险待遇?答:参保人使用以下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少儿医疗保险待遇:(1)挂号、会诊、特需医疗服务等服务项目;(2)美容、非功能性整容、健康体检、医疗咨询、预防保健等非疾病治疗项目;(3)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光子刀等非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4)非基本医疗保险偿付的一次性医用材料;(5)眼镜、义齿、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6)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7)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和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8)气功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9)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10)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不予报销的其他诊疗项目。
问:参保人在什么情形下,可先行支付现金,然后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答:参保人住院及大病门诊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先行支付现金的,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市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1)少儿医保规定的大病门诊医疗费用;(2)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少儿医疗保险证损坏不能记账的。
(3)因急、危重病症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的;(4)经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保机构同意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5)因在市外探亲、度假期间患急病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6)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市外定居时在当地住院或大病门诊,且事先向市社保机构办理了异地登记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