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日,《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开始实行,为减轻参保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使我市的少儿医保有较高的待遇水平,政府以财政补贴的方式和参保家庭共同分担参保费用,个人每年只要缴75元,政府每年给每一个少儿补贴75元,就可使孩子得到最高支付额达20万元的医疗保障。
深圳少儿医保制度2007年9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除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子女可以享受家属统筹医疗外,深圳绝大多数少年儿童没有医疗保障。
统筹医疗是沿袭以往计划经济时期的职工家属享受劳保福利“半公费医疗”而建立的,企业改制后实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一办法只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继续沿用至今。
虽然早在2002年,深圳就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少儿医疗保险制度的探索,但由于种种原因,比如基金的筹措、是否强制参保等问题没有达成共识,加之当时少儿医疗保险尚不在国家五个社会保险的险种范围内,少儿医疗保险制度迟迟未能推出。
到2007年初,有关部门统计,深圳全市幼儿园、小学、中学人数加起来有100万人左右,在这100万孩子当中,劳务工的子女超过一半。其中只有1.9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子女因参加了家属统筹医疗,而享有医疗保障。
有一位家长在一封写给媒体的公开信中就说:“笔者夫妇均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皆为企业的聘用制职工。孩子在出生后两个月时因先天疾病而接受手术治疗,医疗费用达十几万元,为此我们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
孩子病弱的身体每月需要支付1000多元的医疗费用,而且首次手术是姑息手术,待孩子到两岁半再做根治手术。对孩子的未来我们感到茫然,两次手术的十来万元我们又如何筹集?我们多渴望深圳市的医保能福泽我们幼小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