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2011年,政府财政对居民医保的投入预计将比2010年增长160%左右,同时也对个人缴费标准做适当的提高。
上海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居民医保基金需要建立正常的筹资增长机制。2011年,政府财政对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明显增加,预计将比2010年增长160%左右。“在大幅增加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2011年对个人缴费标准仅做了适当提高。”这位负责人说。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具体调整为:70周岁以上人员从240元提高到310元;60-69岁人员从360元提高到460元;19-59岁人员从480元提高到6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60元提高到80元。
此外,2011年居民医保待遇还从两方面对门急诊待遇作了调整:一是适当提高了门急诊报销比例。同时,鼓励“小病进社区”,适当拉开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二级医疗机构,从50%提高到55%;三级医疗机构,维持50%不变。二是为了增强居民费用节约意识,减少医疗费用浪费,增设了门急诊300元起付线(19-59岁人员的原1000元起付线不变)。2011年度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待遇维持不变。
据悉,今年上海市将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保进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镇低保家庭成员的个人缴费增加部分予以减免,同时,对于增设的门急诊起付线,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和城镇重残人员等也享受减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