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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社区就医报销比例将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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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度,上海医保对个人缴费标准仅作适当提高,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60元提高到80元。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将提高5%。

  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将提高5%。对于需要长期服药和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其自负医疗费负担比例将有所下降。市人保局公布,本市2011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于2011年1月2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

  上海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已有3年,有效减轻了原先城镇无医保居民患病时的医疗费负担。为了保证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2011年政府财政对居民医保基金的投入预计将比2010年增长160%左右。而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2011年度对个人缴费标准仅作适当提高,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从240元提高到310元,60至69周岁人员从360元提高到460元,19到59周岁人员从480元提高到6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从60元提高到80元。

  市人保局表示,为了进一步减轻慢性病患者的负担,今年上海居保政策适当提高了门急诊报销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二级医疗机构,从50%提高到55%;三级医疗机构,维持50%不变。同时,对1至18周岁和60周岁以上人员增设了门急诊300元起付线,原来19至59周岁人员的1000元起付线不变。

  为了妥善解决因“人户分离”带来的办理参保手续不便问题,从2011年开始,居民除了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外,也可以到就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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