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廊坊市城区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各级政府对每位参保学生儿童的补助由110元提高到12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只需缴纳参保费75元(其中重度残疾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儿童仅需缴纳25元),每年就可享受到最高达15万元的医疗保障额。
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 2011年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待遇更加优厚,在校学生(包括在校的中小学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大学学生)比去年多缴纳25元,即可享受到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参保人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每人每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由此,在校学生缴费75元,就可享受住院统筹医疗、门诊大病医疗、住院大额补充医疗、门诊意外统筹医疗和意外死亡补充保险五项共计15万元的医疗保障额。另外,2011年廊坊市还推出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在定点医院门诊看病也可享受报销。
在校学生享受意外伤害门诊统筹,在原有缴费基础上不需要再额外缴费,即可直接享受待遇。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对该次治疗在50元以上部分,报销80%。其中门诊治疗期间发生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用材料费用,报销50%。每年最高支付4000元。在参保期间因非疾病原因身故的,支付10000元抚恤金。
据了解,廊坊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8年10月正式启动。2010年,市区58所学校22416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1年度廊坊市城区学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由各学校为在校学生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低保家庭的学生和重度残疾学生,按照医保政策携带有关证件,可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