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学生是国家建设的生力军,为做好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了《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大学生纳入医保的保障范围,针对大学生的参保问题,天津是否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于瑞均: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工作,而且我们也采取了非常有效的措施促进大学生参保。目前,天津市已经实现了大学生全员参保。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一下几个措施。首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教委共同组织、发动大学生参保工作。
同时,为了保障大学生参保,大学生参保的费用由政府补贴一半,大学生个人缴纳一半。这个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确定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上,我们为学生单独建立了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极大调动了大学生参保。
问:对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国家十分重视。天津围绕困难群体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方面是否有专门的做法?
于瑞均:天津市对困难群体,特别是低保人员、特殊困难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以及城市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的困难群体高度关注,在参加医疗保险问题上,我们制定了特殊的优惠政策。第一,在参保上实行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交费。
第二,在确定医疗保险待遇上,享受与其他居民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实现了待遇的公平化。在待遇的种类上,既包括住院保障、门诊保障,同时还建立了全民的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在缓解困难人员就医负担、医疗费用负担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问:国家规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由在职职工缴费,退休人员享受待遇。但对一些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困难的撤销企业或者关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是否有专门的规定?
于瑞均:对于退休人员,特别是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我们非常关心。在制定政策上,我们确定了一些工作措施。首先,对于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企业在无力参保的情况下,由政府给予补贴,引导和促进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
近年来,我们又采取了一个新的措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单位缴费脱钩,也就是说无论单位是否有能力缴费,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资格均不受影响。因此,天津市的全部退休人员都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既有住院待遇、门诊待遇,还有门诊特殊病待遇、大额医疗费的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