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9月1日起,天津市将在津就读的学生与儿童也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马先生在天津生活了9年,并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2010马先生结婚后,其妻子和孩子也定居天津,但还未取得天津市户口。马先生想为妻子和孩子也办理医保,于是向网上帮办咨询如何办理。
根据马先生的情况,天津劳动保障热线的工作人员回答,其妻子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要有天津市户口,所以马先生的妻子只有落户天津方能参保。而马先生的孩子如果在天津上幼儿园的话便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至于对所就读的幼儿园是公立还是私立,并没有要求。
按照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规定,凡没有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本市居民,不论长幼,不分城乡,不论农业非农业,只要拥有本市户籍,或虽无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幼儿园、大中小学等各类学校上学的外地、外国学生,都可以在本校或居住地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请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障。
学生、儿童以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参保,其他居民和未入托入学的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当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缴费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