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均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一)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
(二)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儿。
二、申办方式
应参保少儿的监护人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社保网站www.szsi.gov.cn,选择“网上服务”中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中的“个人网上申报”。
(一)首次参保的少儿(学生)
1、在园在校的学生:由学校将在册学生名单在社保网站上传成功后(学校需先办理学生参保登记),学生(监护人)方可在个人网上申报系统中申报,通过录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登录,并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参保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出“首次登记表”,再将登记表与登记表内注明的“应提供的材料”一并交到学校。
2、不在园不在校的少儿:由监护人在个人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首次参保,监护人通过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登录,并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参保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出“首次登记表”,再将登记表与登记表内注明的“应提供的材料”一并交到参保人在深圳市居住地附近的且有与社保机构签定协办协议的街道或社区(社保电脑网站系统中可查询)。
3、深圳户籍新生儿申报参保的,需在出生日起2个月内申报,在出生日2个月后申报,需等待3个月后方可参保。
4、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军人家属子女(含深户和非深户)、烈士家属子女(非深户)等其他人群,监护人到所在地社保机构领取“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首次登记表(其他群体)”,填写后将“首次登记表”与登记表内所注明的“应提供的材料”一并交到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有关参保手续,不可在网上申报。
5、如在9月1日至9月19日期间,首次参保少儿(学生)需办理住院,请携带参保资料及医院的住院证明到本人所属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缴交保险费后,凭社保机构打印出的“社会保障卡回执”到医院就医。
(二)已参保的少儿(学生)
1、在园在校:经过学校在社保网站上传在册学生名单后,经社保电脑系统确认后可托收本年度少儿医保费。
2、不在园不在校:未满18周岁学龄少儿及0~3岁少儿由社保电脑系统自动默认续保,并通过监护人提供的帐户进行托收本年度少儿医保费。
3、如在9月1日至9月19日期间,已参保少儿(或学生)需办理住院,请携带医院的住院证明到本人所属社保机构办理提前托收保险费手续,缴交保险费后,凭社保机构打印出的“社会保障卡回执”到医院就医。
4、凡在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已在本市办理少儿医保的参保人,如有因高三毕业、移民、出国留学、就业、户口转出深圳、非深户回内地等原因需要停交少儿医保的,请参保人的监护人于2008年9月20日前登陆我局网站www.szsi.gov.cn,选择“网上服务”中的“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自行办理停交申报,否则视为继续缴费。
三、缴费时间
(一)首次参保
1、凡在当年6月至10月期间申报新参保的,少儿医疗保险费收费的时间:每年的9月20日至10 月30日期间由社保机构统一通过银行托收。
2、在当年10月至次年的5月期间申报新参保的(不含深圳户籍新生儿),需等待3个月后参保,从申请之日算起(含申请月)的第四个月享受参保待遇。
(二)已参保
1、已参保少儿的医疗保险费收费的时间:每年的9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由社保机构统一通过银行托收,所收费的时间段为:当年的9月至次年的8月,共12个月为一个缴费时间段。
2、已参保少儿如在当年9月30日前,未托收到少儿医疗保险费的,系统将自动停保。如需申请参保,需等待3个月后方可参保。
四、缴费标准
(一)少儿医保年度缴费共计150元,即每月12.50元,由参保人的监护人承担75元,即每日6.25元,市财政每人补贴75元。
(二)首次参保少儿须缴纳社会保障卡制卡费,每张卡为20元。
五、已参保人信息的修改
(一)个人网上申报可修改的参保信息内容:参保人可通过个人网上申报系统直接修改即可生效的内容有:年级(在校生)、班级(在校生)、民族、邮政编码、家庭电话、在深家庭地址、监护人1或2的联系电话。
(二)个人网上申报不可修改的参保信息内容:
除第1项以外的参保信息属于网上申报不可修改的参保信息内容,监护人需到协办单位或所在地社保机构领取“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后将“变更申请”与相关资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三)、监护人如需更改协办单位(学校、街道或社区),凭社会保障卡与身份证明到协办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六、网上可查询的业务
(一)参保人的基本信息。
(二)少儿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托收情况。
(三)社会保障卡制卡情况。
请广大参保人监护人在提供给我局的扣费帐户上存够的少儿医保费,以便我局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