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已有“独生子女综合险”
王女士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上班,去年3月份女儿灵灵出生后,单位为其购买了“独生子女综合险”。
该险种是广州市为了规避独生子女疾病意外风险而出台的一种公益性团体保险产品,一般由父母所在的机关团体、街道居委等组织购买,承保单位是中国人寿。按照规定,“独生子女综合险”从出生起一直交到18岁,被保险人拥有如下保障:身故、意外伤害保险责任20000元;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责任3000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30000元。
和保障相同的商业少儿险相比,“独生子女综合险”每人每年缴费60元,而在相同保额的情况下,商业保险的支出大多在数百元以上。因此,父母应首先为孩子购买“独生子女综合险”,然后在此基础上加保商业医疗险。
加保方案:增加住院医疗保障
如王女士考虑增加女儿的住院医疗保障,可在投保中国人寿独生子女综合险外,加保信诚人寿医疗险,后者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住院津贴、手术补贴、疾病门诊、住院以及自费药报销等,年缴保费1744元。
假定灵灵因阑尾炎住院10天,住院费7600元(其中自费药600元),门诊费400元,共花费8000元。王女士可先到中国人寿办理“独生子女综合险”的理赔,按照相应的比例,可得到理赔金4250元。
此外,由于投保了商业医疗保险,王女士还可以到保险公司实报3750元(有一方赔付后,剩余费用遵循额度内100%报销),同时自费药可以报销400元,住院10天可给付住院津贴(10-2)×25=200元,手术津贴2000×30%=600元,一共可领回4950元理赔金。这样,王女士合计获得保险赔款9200元,多出的1200元可以弥补一部分交通费用及一些奖金损失。[导读]:给孩子买保险已成为不少父母的选择,尤其是医疗方面的保险。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家长为子女投保不必一味求多,可考虑投保公益型险种,同时要弄清孩子已拥有哪些医疗保障,以免重复投保或购买不适合的保险。
情况二:已投保“学平险”
对于3岁以上已入幼儿园的宝宝,父母可优先考虑“学平险”。和“独生子女综合险”一样,“学平险”是专门针对未成年学生的特殊险种,被保险人只需交纳几十元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如中国人保的“学平险”,保费80元,可获得3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6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及50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险。这样一来,灵灵在18岁之前,既拥有“独生子女综合险”,又有“学平险”,意外医疗、住院医疗保障都比较充足。
加保方案:重点考虑大病保险
在加保商业医疗险时,王女士如果认为女儿的一般医疗保障足够,可重点考虑为女儿投保大病保险。如太平人寿的“阳光天使2007少儿保障计划”,年交保费2610元,交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累积交费46980元,则孩子在25周岁前,可获得10万元的大病保障、10万元的身故保障,25周岁时还可以领取5万元的满期保险金和累积红利。
情况三:子女享有家属医疗报销
眼下,一些市民还拥有公费医疗,其子女也可享有一定的家属医疗报销,如陈先生和陈太太都是事业单位职工,儿子也可以享受50%的公费医疗,但保障并不全面,没有重大疾病及死亡赔付。另外,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公费医疗的变数也越来越多,父母不可对此太过依赖。
加保方案:补充医疗报销不足部分
无论是“独生子女综合险”、“学平险”还是单位公费医疗,都属于事后报销型,且不能重复获得理赔。因此,家长在为有了上述保险的子女加保商业医疗险时,可以适当降低报销型医疗险的比重,重点考虑投保住院津贴型的医疗险和大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