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知识】
杭州市区农村户籍的少年儿童以及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是参保对象。这样,可享受门诊医疗待遇的少年儿童总共包括四类:一是杭州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二是杭州市区户籍,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校上学的学生;三是非杭州市区户籍,在杭州市区上学,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四是非杭州市区户籍,其父母一方已经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5年的学龄前儿童。
由于增加了门诊保障,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险费从原来的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400元(其中个人缴纳150元,财政补贴250元)。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以及孤儿,可免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医疗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对职工子女所缴纳少儿医疗保险费给予补助。
少儿医保的门诊保障起付标准是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基金承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50%;在其他医疗机构或社会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60%。也就是说,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少年儿童看门诊的医疗费用先要自付300元。超过300元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和医保基金共同分担。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可按规定申请医疗救助。
杭州市的少年儿童和其他参保人员一样,也要用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选择在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中看病。已按规定领取规定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的参保儿童,看病时还要带上专用病历。
少年儿童如果因为急症、转外(限转上海和北京)治疗的,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再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审核结算。参保少儿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