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市区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从原来的90元调整为230元,少儿学生个人缴费仍为30元,财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元上调为200元。
同时,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可免缴参保费用。
在提高筹资水平的同时,我市将进一步调高调优市区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制度。即每年从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当年统筹基金结余部分提取一定资金,对患重病、大病少儿学生进行二次补偿,最高不超过1万元。
少儿学生医保结算年度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当年度在最高报销限额范围内,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甲、乙类管理规定(不含医用材料超过限额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的参保少儿学生,都可以享受二次补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从系统直接筛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通过学校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