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导致伤亡,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车祸中本人负非主要责任算工伤
问:我在上班途中骑自行车被汽车撞了,算不算工伤?
答:今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算工伤,否则不算。
问:朋友为单位办事时,喝醉酒,然后自己摔伤,能算工伤吗?
答: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其他不得认定的情形还有,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的。
没参保,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
问:我受了工伤,可是单位没给上工伤保险,是不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答:上不上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如果认定是工伤,且上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来支付相关工伤待遇,是工伤而没有上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问:我在太原市工作,想认定工伤应该去哪个部门?带哪些材料?
答:可以去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带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应提交机关或者的或其他有效证明。由于交通事故引起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伤残等级不同,享受待遇不同
问:我想知道,职工因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就是完全劳动能力的,享受哪些待遇?
答:职工因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失业保险】
领取失保金者,可享受一次免费职业培训
失保待遇有好几部分
问:失业保险待遇是只有失业保险金吗?
答:不是的。社保法实施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我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一次免费职业培训,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可以享受300元至5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获准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等,凭有效证件,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夫妻双方均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各增发本人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增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等。
领失保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问:我想问问,咱们省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都有些什么?
答:我省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有这么几个: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3个月;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是6个月;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是9个月;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是12个月;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期限是14个月;满了6年的,领取期限是15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就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应领未领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6【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新农保试点县,我省目前有42个
2012年新农保实现全覆盖
问:看上说,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达到全覆盖,我母亲在五台县农村,为什么还没有享受到相关政策?
答:我省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简称新农保)是逐步推进的。目前,我省有42个新农保试点县,忻州市五台县还未纳入试点范围。国家和省都已明确提出2012年新农保实现全覆盖。随着试点的快速推进,全省广大农民将全部纳入新农保保障范围,享受到新农保政策带来的实惠。
问:我父亲现在在农村,参加新农保后,户口要是想迁往城市,他的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答:参加新农保的人员,因身份发生转变或户籍变更需跨市、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可随人全部转移;无法转移的暂且保留其个人账户,待条件成熟后再转移。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将启动
问:我今年51岁,是太原市城镇户口,当初没上养老保险,现在也没有工作单位,请问我个人怎么办养老保险?
答:国务院已于今年6月7日正式出台《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我省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也即将出台。届时,全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具体办理事宜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问:我丈夫是残疾人,是城市户口,现在没有劳动能力,自理不了,失业后一直没有工作。对于我们这样的缴费困难群体,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里有无一些特殊政策?
答:国务院指导意见明确: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我省即将出台的《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也会积极落实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参保缴费代缴和补助政策,确保所有城镇居民均能纳入保障范围。
3、4版采写:本报记者王斌辛戈薛琳要维维杨帆实习生赵晗君胡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