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个人参保证明:本人身份证正本、本市社会保障(市民)卡。
⑶公、检、法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务需要的:
①相关部门开具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
②本人的有效执法证件。
⑷律师公务需要的:
①代表律师的有效执业证;
②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专用证明》;
③授权证明(属单位授权的,需提供单位授权证明;属当事人授权的,需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只限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供双方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属同一户口簿的,出具户口簿)。
*办理程序:
⑴单位参保证明:
①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科工作人员核实单位提交的证明资料;
②符合条件的,向单位开具《参保证明业务受理回执》;
③单位凭回执,3个工作日后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科前台领取。
⑵个人参保证明:
①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科工作人员核实资料后,出具参保证明;
②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科工作人员核实资料后,出具参保证明。
*办理时间:
⑴个人参保证明:即到即办;
⑵单位参保证明: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⑴开具单位参保证明时,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说明用途;
⑵开具个人参保证明的,如本人无法前来办理,代办人需持委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办理;
⑶参保证明不包含已退保的缴费记录;
⑷用人单位可委托律师查询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任职期间的参保情况。已参保的个人,可委托律师查询本人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