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叶先生反映,他的儿子已过了18周岁生日,尚在读高中,参加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险,但最近他的儿子住院时发现,由于他的医疗保险已自动终止,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叶先生感到非常不解:“孩子年满18岁,高中未毕业,不能参加大学生医保,又不能参加就业人群的医保,难道这部分人群医保要‘断档’?”
市社保部门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有一部分少儿参加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险,这部分少儿不再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险是逐月收费的,参保人年满18周岁就停止扣费,停止扣费的下个月就停止待遇。有些孩子年满18周岁,但仍在高中就读,这种情况可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险,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到社保部门统筹医疗保险窗口办理续保手续,就可激活和享受待遇。
深圳少儿医疗保险办理钟女士的儿子是深圳户籍,但在外地读高中,钟女士最近为儿子办理我市住院医疗保险手续时被告知,只能先办半年,因她儿子明年2月满18周岁。钟女士非常关心:我市目前已将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少儿如果年满18岁时仍在中学就读,是否可继续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是否需要办理续保手续?
社保部门负责人说,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少儿如果年满18岁时仍在中学就读,可继续参加我市住院医疗保险。是否要办理续保手续,则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情况是在本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少儿,统一由其所在学校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按一学年来收费,享受一学年的待遇,因此这部分人群年满18周岁后不存在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待遇中断的问题,也不存在“续保”的问题。
另一种情况是在异地就读的深圳户籍少儿。按,具有本市户籍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可参加我市住院医疗保险。为避免出现深圳户籍少儿并不在学校就读,而在异地就业,却不参加针对灵活就业人群的医疗保险的情况,我市要求这部分人群在年满18周岁之后,提供学校的相关证明,经我市社保部门重新审核,办理续保手续。
据了解,我市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后,易于与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衔接。未成年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后,成年后可自动转入相应的医疗保险形式,不存在医疗保险制度的转换,也不用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