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儿童因为意外而导致的医疗费用中的门诊费用一年最高上线为2000元。并且有100元免赔额。
举例
如果儿童发生意外在门诊费用为80元,那么这次费用是不报销的。
如果费用是150元,首先要减去100元,50X90%=45元。社保报销45元。个人担负105元。
先自费看病,意外医疗统一到社保中心办理报销
同时还规定学生儿童的医疗保险的其它两项待遇:住院医疗费和门诊大病待遇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本人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保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5%;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支付9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12万元。
解读:
儿童住院医疗并不是100%的报销,有个人承担部分。根据儿童居住的医院等级和本次总体费用比例个人承担。
举例
儿童疾病住院10天费用为4000元,医院为市立医院
首先市立医院属于3甲医院,有500元的起付标准,其次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30%
那么这次住院个人要担负500+(4000-500)X30%=1850元
门诊大病待遇。学生儿童的门诊大病主要限定白血病、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儿童糖尿病、精神病。其中前4个病种不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实行记账管理,按住院负担比例结算,不实行费用限额;后4个病种需单独支付一次起付标准,按住院负担比例结算,实行限额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统筹支付限额为20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12万元。
解读:
如果不幸儿童患有前4种重疾,在一个医疗年度可以报销12万。而如果是后4种或其他重疾能获得的保障是很少的。而即使是前4种重疾,其用药及治疗方式必须符合社保规定,因此特别是在重疾保障方面,社保所能提供的帮助是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