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
>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简称“保障对象”)是:①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员。②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20周岁,在各类中等学校(含高中、中专、技校、职校和特殊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③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复读生等。
2.哪些人员可参照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具体是:①经上海市人事部门批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②符合上海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是上海市户籍,目前尚未报入上海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
3.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和化疗、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简称“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支付50%。
4.上海新生儿住院住院医疗报销是多少?
>正常在前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且在8.31之前已办理过少儿居民医保+住院基金的可以完全享受儿保报销50%+住院基金支付起付线外报销50%。
8.31之后,少儿住院基金新的年度开始了,如果还没参加过少儿居民医保的宝宝,在发生住院时,那样只能报销起付线外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