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助低保户参加医保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运武介绍,今年政府将加大医保救助力度,救助范围扩大到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政府将全额资助其参加居民医保。目前惠州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也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52元(高于省定标准12元)。
根据惠州市《关于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从7月1日起,在惠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有一方参加惠州社会保险的,可由所在学校或幼儿园组织参加居民医保。被所在县、区民政部门依法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其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参加居民医保B档)由所在县、区财政负担。
《通知》要求提高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从16万元提高至30万元,居民医保B档从13万元提高到30万元,居民医保A档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